全国政协委员为顺风车健康发展建言 给以合理“身份”成当务之急

“提供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的平台应以服务社会为宗旨,以为群众提供不断创新的服务、实现供需双方共赢为根本出发点。”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许进近日在谈及私人小客车合乘(即“顺风车”)时做出了上述表示。
作为国内互联网出行平台的一项创新业务模式,顺风车是在“十三五”期间诞生并在摸索中成长的一个交通运输新业态。顺风车聚焦于挖掘存量运力、不给城市添堵,是真正意义上的分享经济,又因其便捷、实惠受到广大用户青睐,加之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大目标背景下,其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属性凸显,被认为是一种利国利民的共享出行新模式。另一方面,近年来顺风车行业面临的司乘安全问题一度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且中央和地方政策层面存在空白和各自为政,一定程度上挫伤供给侧和需求侧的积极性——对这一新生事物的硬币两面,多位全国政协委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有些话不吐不快。
由人民政协报社主办的“交通运输新业态服务需求侧座谈会”近日在京举行,多位全国政协委员、交通运输行业专家以及以哈啰出行为代表的互联网出行平台在会上围绕“十四五”时期交通运输新业态发展展开讨论,顺风车成为热议焦点。
在践行社会责任中探索新业态之路
2020年10月,交通运输部在国新办就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成就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重点提及交通运输新业态,并表示高度重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鼓励创新、趋利避害、规范发展和包容审慎的原则,支持鼓励交通运输新业态发展。
专业移动出行平台哈啰出行在2018年年底以普惠为核心价值主张组建了顺风车平台,在哈啰出行联合创始人、CEO杨磊看来,这是真正意义上的绿色共享出行,有助于盘活社会固定资产,让其得到更高效利用,有巨大的社会意义。“交通部针对交通运输新业态的表述和姿态,给了哈啰以方向指引和前行动力”,杨磊说。
顺风车的积极意义得到多位全国政协委员的高度认同,同时他们也对平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高要求。
长期关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驻会副主任凌振国说:“顺风车是伴随着改革逐渐深化、就业方式与收入分配方式、消费方式的变革以及生产力发展状况和各类人群对交通出行的不同消费需求而一步步走到今天的。这一交通运输新业态服务,走在高质量发展的赛道上,如今行业比拼的,除了具有商业价值的‘含金量’之外,还应该有注重绿色环保的‘含绿量’。”
许进说:“从发展新业态、释放新动能、促进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鼓励而不是限制。顺风车行业以人民为中心是第一位的,从业企业应该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商业利益放在其次。共享服务的提供者首先要保护好用户的人身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这是共享出行的底线和红线。”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谷树忠指出,各个行业都有全面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基本要求和基本方位,交通运输行业也是如此。“以哈啰为代表的互联网出行服务平台,从事的是典型的共享经济新业态,要提倡社会均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在利益共享的时候,风险共担也应提到议事日程”,谷树忠说。
作为对全国政协委员们期待的回应,哈啰出行高级副总裁胡强宏在谈到顺风车平台的社会责任实践时说:“平台借助科技手段和平台规则,把自发的资源进行整合和分配,同时也做了相应的托底工作,包括确立安全规则、推广安全意识等。以顺风车为例,我们有消费者保护机制和相应的配套保险机制,在交易双方发生争议时由平台规则进行沟通和协调。”
给顺风车以合理“身份”成当务之急
顺风车对方便民众出行、缓解拥堵、节能减排的利好有目共睹,但如今却给各方留下“顺风车难管”的印象,究其原因,时至今日顺风车还没有一个公认、统一的“身份”首当其冲。
全国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王先进分析说:“行业存在的问题,首先是性质界定不清晰,导致参与主体错位、利益纠纷较多。顺风车本是民事互助行为,但因存在平台撮合及金钱交易,导致车主、乘客、保险公司、地方管理部门等参与主体对合乘性质缺乏共识,各种法律责任和边界不清晰,一旦发生事故易引发纠纷。其次是执法管理边界不清晰,要么放任不管、要么监管不力。”
这一观点得到北方工业大学汽车产业创新研究中心主任纪雪洪的认同。纪雪洪指出,顺风车在国家层面尚无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各城市地方管理者有具体的管理权,目前300多座城市有网约车管理办法,但兼顾到顺风车的只有70多城,且在车主户籍、车辆牌照归属地、收费标准、跨城服务、接单量等指标上,各地做法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