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直播间购物乱象频出维权难 确定侵权主体是关键

中国消费者报|直播间购物乱象频出维权难 确定侵权主体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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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图片为资料图片) 

直播间购物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购物方式 , 但购物后出现问题维权难的情况也普遍存在 。 前不久 , 《中国消费者报》曾报道了消费者在直播间购买鲜花后维权遭遇的难点(详见2022年3月24日2版《从百花日记买花后 我被踢出了花友群》) , 虚假宣传、货不对版、主体不明 , 但由于搞不清侵权主体、难以举证等原因 , 无法退货退款 , 消费者被骗后往往只能忍气吞声 。
那么 , 直播间购物维权 , 用户如何确定侵权主体?无法确定时该怎么办?注册地和直播地往往不一致该怎么办?直播平台应该承担何种责任?相关专家给出了一些建议 。
 首先需确定侵权主体
现在直播间购物乱象频出 , 真的需要整治 。 消费者牛美讲述了自己在直播间购物维权的经历:先是母亲买了直播间看上去成色很好的翡翠手镯 , 收到后发现货不对版 , 退货时被商家告知收货超过2天不能退款;牛美自己在一家内蒙古特产直播间买卤牛肉 , 收到的却是含大量淀粉的卤牛筋 , 申请退货时也被商家告知 , 非质量问题不能退货 。
消费者在直播间听信主播的带货推荐后 , 购买商品或服务遭遇侵权 , 应当如何维权?这个问题对普通消费者来讲的确有些复杂 , 需要厘清一些问题才能有效维权 。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北京实践者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晓晶告诉《中国消费者报》采访人员 , 首先需要确定谁是侵权主体 , 这是最终确定向谁主张权利的先决条件 。
直播间的购物跟电子商务平台购物 , 其实本质上并没有区别 。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麻策律师对《中国消费者报》采访人员说 , 当消费者收货后需要维权时 , 最重要的是需要明确销售者 。 在明确销售者的前提下 , 用户可以直接向销售者提出相关的售后要求 。 七天无理由退货、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等相关法律法规 , 也都同样适用于直播间购物 。
侵权主体难判断怎么办
牛美告诉采访人员 , 自己查了一下卖内蒙古特产的直播间所属公司的营业执照 , 发现注册地在山东临淄 , 让人迷惑 。 而之前采访人员报道中提到的百花日记是在云南斗南直播的 , 但公司注册地在杭州 。
麻策表示 , 与电商平台购物相比 , 直播电商购物更难去直接查核具体销售者的身份 。 比如有电商平台自营的直播间 , 也有非购物平台的短视频直播间 , 消费者可以在电商平台上的直播频道里进行购买 , 也可以在直播平台内的电子商务类的小黄车上购买等 。 消费者面对的是包括电商平台、直播类平台、主播等在内的非常多的主体类型 , 这些都给消费者维权带来很大的迷惑 , 难以分清商品的销售者是谁 。
吕晓晶认为 , 网络直播带货的行为主体一般有四个:网络平台的经营者、直播间的运营者、直播间的主播或商品服务的推荐者、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 , 一项侵权行为的发生可能与这四者都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 从原则上来说 , 确定谁是侵权主体 , 应当按照过错原则和因果关系进行判断和推定 。 吕晓晶说 。
在麻策看来 , 传统电商是人找货 , 24小时做生意 , 因此可能更注重口碑的积累 , 对售后服务更重视;而直播购物是货找人 , 尤其是很多做爆品生意的商家 , 可能并不看重商品本身的售后 , 只需要囤积眼球力 , 即希望很多用户在特定的时间段进入直播间购买 。
麻策认为 , 通过以货找人的方式来实施销售 , 就会带来一个问题 , 消费者在购买之后 , 可能很快就忘记了是在什么地方购买的这件商品 。 而商家或平台也没有非常方便的入口 , 让用户去查核订单 , 这本身其实是违反《电子商务法》中订单进行保留等强制性要求的 。
理论上 , 对于一个侵权行为 , 需要判断侵权是多个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主体所导致 , 还是由其中某一个主体单独承担责任 。 吕晓晶说 , 从《民法典》《广告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到《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 已形成了系统的法律法规框架 , 为维权行为提供较为详尽的法律依据 。
但吕晓晶表示 , 实际上 , 消费者没有那么强的判断力 。 所以当多个主体共同导致侵权结果时 , 消费者可以选择履行责任最有能力、管辖地方对自己最方便的那个主体来投诉或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