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打赏冷静期,给冲动“刷火箭”降降温( 二 )


“直播是一种场景消费。网络打赏行为中,用户与直播平台、主播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广东广和(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雨琦说。
王雨琦表示,打赏是对主播提供自己认可的表演服务的酬谢,在一定意义上应被理解为有偿的服务购买,而不是无偿的财产赠与。此次七部门出台的《指导意见》也明确提出,网络直播平台应建立直播打赏服务管理规则,明确平台向用户提供的打赏服务为信息和娱乐的消费服务。
直播打赏冷静期,给冲动“刷火箭”降降温】采访人员梳理相关报道发现,直播平台用户在巨额打赏后,有的深陷债务危机甚至妻离子散,有的因非法挪用公款或诈骗钱财锒铛入狱。在这种情况下,打赏的钱能要回来吗?
王雨琦说,实践中,如果用户是将非法所得,比如,盗窃、侵占的钱款用来充值、打赏,受害人可以要求办案机关追缴。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指出,出台《指导意见》的主要目的,是为督促直播平台对照相关规范,对主播账号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规范网络主播行为,防范非理性、激情打赏,遏制商业营销乱象。
“靠‘歪门邪道’只能换得短暂利益,合法合规才是长久之计。可以预见,新规可让行业更规范地实现健康发展,那些真正做优质内容的主播将更有发展空间。”刘金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