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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野生动物』四川检察机关立足疫情防控类公益诉讼案件
近日 ,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 , 对全省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狙击战 , 提出了要求 。 明确表示要重点关注野生动物保护、防疫用品市场秩序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
当前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 。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要求 , 全省各级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检察公益诉讼办案与疫情防控的关系 , 按照所在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 , 在保障办案人员安全的前提下 , 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 积极、稳妥、有效配合、督促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
要重点关注野生动物保护、生鲜屠宰检验检疫、医疗废弃物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防疫用品市场秩序等领域的公益保护情况及安全风险 , 注意发现其中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
对可能成案的涉及疫情防控公益诉讼线索 , 要以有利于疫情防控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快捷有效保护为原则 , 及时主动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 , 认真研判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必要性及方式 , 尽量通过诉前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依法及时处置 。
对重大案件线索 , 要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 同时报上级检察机关 。
加强内部配合 。 主动强化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的联系与协作 , 及时了解本院刑事检察部门办理的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 , 研判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必要性 , 以有效保护公益为原则准确把握公益诉讼请求内容 。 对拟提起诉讼的 , 及时履行诉前公告程序 , 确保案件的依法高效办理 。
强化外部协作 。 加强与公安、林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健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 , 促进公益保护跨部门协作 。 工作中要立足公益检察职能 , 注意监督工作的案件化办理 , 促进行政职能部门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 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
『野生动物』四川检察机关立足疫情防控类公益诉讼案件。 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 。 对拟提起诉讼的涉疫情防控的公益诉讼案件 , 要主动及时与人民法院沟通 , 争取人民法院的支持 。
『野生动物』四川检察机关立足疫情防控类公益诉讼案件。
稿源:(封面新闻)
【傻大方】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sc378252.html
标题:『野生动物』四川检察机关立足疫情防控类公益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