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头|让各大互联网巨头都颤抖的大杀器,对咱有什么影响?


巨头|让各大互联网巨头都颤抖的大杀器,对咱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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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经连环话
双十一刚刚过去,又到了各大电商公布创新高的成绩单的时候了。
不过,业绩的狂欢可没带来股票市场的狂欢,商品在打折,没想到股价也跟着打折。
不应该啊,这是为啥呢?
主要原因是双十一开始之前,也就是11月10日,市场监督总局发布了一个公告《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这时间点卡的,你品品。
而且不仅电商大佬们,各大互联网巨头股价都高台跳水,像阿里、腾讯、美团、京东,消息发布的两天里暴跌了有10%-20%,市值蒸发将近2万亿元!直到第三天才回血!
好家伙,什么指南威力这么大啊?
别急,这就来给大家盘盘这个指南说了啥?
反垄断指南,防止互联网垄断行为,降低执法和经营者成本,加强和改进监管,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和社会利益,促进平台健康发展。
重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看点一、明确相关概念的界定
以前的《反垄断法》里没有互联网的概念,那有些规矩就不好明确了,对监管来说很容易被装空子,于是针对平台、平台经济、平台经营者和相关市场的概念,这次指南里都做出了明确划分。
看点二、明确具体垄断行为
垄断行为一:大数据杀熟
根据大数据的算法,对不同消费能力和偏好的人,提供不同的价格或者条件,以后就算触犯垄断法了。
巨头|让各大互联网巨头都颤抖的大杀器,对咱有什么影响?】垄断行为二:搭售
利用购买条款、弹窗、操作必经步骤,还没法选择或更改的方式将不同商品捆绑销售,还有搜索降权、流量限制、技术障碍一些惩罚性措施,强制交易让人接受其他商品,都算是触犯了垄断法。
垄断行为三:“二选一”限定交易
一些电商要求入驻商家只能在该平台经营,不能同时去其他平台,否则就会有一些惩罚措施,现在这就算违反垄断法了。
除此之外,还有不公平价格、低于成本销售、拒绝交易,这些常见的不合理,这次都被明确指出,作为消费者来说,还是挺利好的!
看点三、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提高
像入股、合并、收购,这些都会导致经营者集中,强者抱团取暖,最后的市场结果还是垄断。
所以,这次指南里,针对这些行为的申请门槛,也提高了不少,具体咱就不一一列出了,总之标准设定好了,看谁还敢用合并垄断市场!
看点四、特定个案滥用权利可直接认定
一般情况下,平台大佬利用市场地位碾压小公司很容易,而且很难界定。
但这次不一样了,指南规定,如果证据充分,事情只能是大佬利用支配地位做的,而且造成明显损害,那么就可以跳过界定阶段,直接认定他违法了。
以前难以依据传统认定模式被查处的问题解决了。
看点五、哪些是滥用权利的垄断表现
指南里还明确了六类滥用行政权利的情形:
1、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别人用指定的服务或商品;
2、对外地平台使用各种限制手段,妨碍市场流通;
3、设定歧视性要求,限制外地平台参与本地招投标活动;
4、排斥外地平台在本地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
5、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6、行政机关以各种形式发布限制竞争的文件和措施。
上面这些规定可以明显看出来,很明确是针对这几个互联网巨头的,这也是为啥巨头们股价会应声狂跌。
那么问题来了,这个事情后续影响有多大呢?巨头们以后还是巨头吗?
首先,互联网放养式发展了这么多年,未来监管肯定是越来越严的。
但是,中国这几个巨头的地位已经在那了,基础建设、优势地位都很难被削弱。
再看国外,反垄断法已经实施很多年了,但像谷歌、FaceBook这些,大佬依旧是大佬。
所以,上面的敲打只是会让市场更加公平规范,说不上是什么破坏打击,适应节奏了,一切都会朝好的方向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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