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研究生在打印店坐塑料凳摔伤,索赔3.9万:在你们店摔伤得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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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研究生在打印店坐塑料凳摔伤 , 索赔3.9万:在你们店摔伤的!赔钱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 事情发生在湖南湘西 , 女子孙美丽(化名)是当地高校的研究生 , 这天孙美丽在学校附近的打印店打印文件 , 期间坐在店里的塑料凳子上等待 , 不料过程中忽然摔倒受伤 , 事后孙美丽将打印店告上法庭 , 要求索赔3.9万元 。

据孙美丽表示 , 孙美丽坐凳子期间并没有任何过错 , 导致孙美丽摔倒的原因是凳子存在破损 , 且之前也有人在这个凳子上摔倒过 , 但是打印店对此并没任何措施 , 也没有贴条提示 , 但是打印店说凳子确实有破损 , 但是更多的是孙美丽坐姿不规范 , 事发时是孙美丽看到文件打印出来 , 她并未起身反而是坐在凳子上拿文件 , 导致的摔伤 , 所以打印店不想赔钱 。

而法院认为 , 打印店作为经营性场所 , 没有及时更换损坏的凳子 , 也没有对其张贴任何警示和提醒 , 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至于打印店说的孙美丽坐姿不正确问题 , 因为没法举证也没有监控证据不予采信 。

随后打印店不服提出上诉 。 但是本案中 , 之所以判决打印店赔偿的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造成他人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本案中打印店作为经营场所 , 对破损的凳子未维修更换 , 也没有张贴提示或者警示纸张 , 更没有口头提醒 , 那么打印店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当然了如果打印店有监控或者其它证据证明 , 是孙美丽存在过错导致的受伤 , 那么打印店可以不承担责任 , 具体就需要看双方的证据了 , 最终打印店无法提供证据 , 法院维持了原判 。 女研究生在打印店坐塑料凳摔伤 , 索赔3.9万:在你们店摔伤的!赔钱 ,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

我是大为律师 , 对您大为有益 。
【|女研究生在打印店坐塑料凳摔伤,索赔3.9万:在你们店摔伤得赔钱】本期:独教授
图片来源:网络(仅作说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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