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监护缺位?《督促监护令》来“支招”,让爱和监管“回归”!

“原来我只在乎我所想的,没想到孩子。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也只会啰嗦,很少沟通,看了这个视频讲座,我知道自己的教育方式不对,很少站在孩子的角度考虑问题。我以后和孩子在相处的过程中,一定彼此尊重,多多沟通。”春节前夕,观看了线上家庭教育讲座后,司法帮教对象家长陈女士(化名)说。

去年底,她的孩子阿龙(化名)参与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丰顺县检察院对该案件拟附条件不起诉进行不公开听证后,向其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让父母加强家庭教育,让家庭教育在其改进向善过程中不缺位。“考虑到涉罪未成年人父母存在监护缺位的情况,他本人一时冲动走上犯罪的道路,社会危害性不大,且有悔罪表现,拟附条件不起诉,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该案件承办检察官表示,《督促监护令》发出后,父母意识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一直在外打工的父亲辞去珠三角工作回到家乡,给予孩子陪伴,并且在丰顺未检检察官、司法社工的指导、督促下,学习科学教育方式,避免打骂教育、冷漠教育等不当的教育方式。通过家庭、检察官、社工等多方面努力,阿龙进步肉眼可见,在上学期期末考试中,总成绩“飙升”60多分,并且在寒假期间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活动。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更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为唤醒未成年人父母积极履行监护职责,梅州市检察机关通过督促监护令等监护干预手段做实督促监护的“前半篇”文章,通过联合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力量,持续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监督考察,做好督促监护的“后半篇”文章。自去年8月,梅州市检察机关发出第一份《督促监护令》至今年1月,两级检察院已累计发出31份《督促监护令》。通过检察机关、司法社工等专业指导、督促,大部分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都能意识到自己监护职责不到位造成的严重后果,通过跟踪帮教,改进教育、交流方式,大部分涉罪未成年人都有明显向善改变。

家庭教育|监护缺位?《督促监护令》来“支招”,让爱和监管“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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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专门进行立法,从“家事”到“国事”,家长们迎来科学带娃新时代。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钟文巾表示,检察机关将持续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结合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工作,宣传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重要作用。

来源:综合自梅州日报、梅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

【来源:广东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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