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人和作者有区别吗

作者是创造作品的原始公民 , 而著作权人是拥有作品著作权的自然人 , 在我们看来 , 这两者几乎是相等的 , 那么 , 著作权人和作者有区别吗?怎样运用法律正确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
第一 , 作者是创作作品的人 , 而著作权人是享有著作权的人 ,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很清楚 , 该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 , 作者未必享有 , 规定应该作者享有的权利 , 著作权人未必享有 , 这是在著作权保护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的 , 一般情况下 , 作者是创作作品的人 , 也是著作权人 , 依法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 作者与著作权人是重合的 。
第二 , 按照《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 ,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 , 例如帮助他人写回忆录等等 , 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来约定或者 ,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 , 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 说明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可以依双方的约定由委托人享有 , 这时的受托人只是事实上的作者 , 而不是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 , 也就是说 , 在存在委托协议的情况下 , 作者不一定是著作权人 , 这也是著作权作者归属纠纷中最为常见的诉讼 。
【著作权人和作者有区别吗】 综上所述 , 作者主要是创作作品的人 , 而著作权人则享有著作权的人 , 一般情况下 , 作者和著作权人是重合的 , 但是就委托作品或者其它汇编等作品而言 , 作者却不是著作权人 , 所以这两者还是存在一定的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