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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多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章程范本



按关键词阅读: 执行 范本 有限公司 董事 章程

1、多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章程范本有限公司章 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
第二条 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 , 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
第三条 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 , 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 对本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
第五条 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具体填写)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 , 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
公司经营范 。

2、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
第五章 股东姓名(名称)第八条 公司股东共 个 , 分别是:1、。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2、。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注:股东人数应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可续写)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1、。
以货币出资 万元 , 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万元 , 总认缴出资 万元 , 占注册资本的 % 。
首期实缴出资 万元 , 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 , 其余认缴出资在营业执照 。

3、签发之日起 个月内缴足 。
2、。
以货币出资 万元 , 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万元 , 总认缴出资 万元 , 占注册资本的 % 。
首期实缴出资 万元 , 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 , 其余认缴出资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个月内缴足 。
(注:可续写;若为新制订章程 , 之前曾有增资的 , 设立登记改为变更登记)第七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 提出建议或质询;(五)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 , 并将姓名或名称 。

4、、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六)依法转让出资 , 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七)公司新增资本时 , 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 按照增资前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八)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九)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十)公司终止 , 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 , 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
第十一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遵守公司章程 ,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三)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 , 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

5、的 , 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四)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 , 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五)公司成立后 , 不得抽逃出资;(六)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七)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 , 提出合理化建议 , 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
第八章 公司的股权转让第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
(一)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 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 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 , 视为同意转让 。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 , 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 , 视为同意转让 。
(二)经股东同意转让 。

6、的股权 , 在同等条件下 , 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 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 , 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第十三条 受让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第九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
第十五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 , 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

7、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十二)对公司为除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以外的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
第十六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 , 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执行 。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 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 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


8、定期会议每年XX月份召开(注:定期会议召开月份由公司股东会自行决定)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 , 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 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
(注:若股东出资额相同 , 请写出一个具体股东姓名作为召集人)第十八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 , 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 ,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
第十九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 , 设执行董事一人 , 由股东会选举/委派/聘用产生 。
(选择性条款:若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 , 请选择以下第20至22条)*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 , 行使下列职权:(一)召 。

9、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 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 , 任期届满 , 连选可以连任/经任命方同意可以连任 。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一人 , 由执行董事兼任 , 由股东会选举/委派/聘用产生(注:产生方式应与第19条执 。

10、行董事的一致) 。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 , 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 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
(选择性条款:若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 , 请选择以下第20至22条)*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 , 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 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 。

11、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 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 , 任期届满 , 连选可以连任/经任命方同意可以连任 。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一人 , 由执行董事聘用产生 。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 , 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 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 。

12、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
(选择性条款:若不属于以上情况 , 请选择以下第20至22条)*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 , 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 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 。

13、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 , 任期届满 , 连选可以连任/经任命方同意可以连任 。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一人 , 由股东会选举/委派/聘用产生 。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 , 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 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
(若不设监事会 , 请参照以下23-24条 , 若设监事会 , 请参照多人有限公司设董事会章程范本中有关监事会内容)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 , 设监事 人 。

14、(注:须少于三人) , 由股东会选举/委派/聘用产生 , 每届任期三年 , 任期届满 , 连选可以连任/经任命方同意可以连任 。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
第二十四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 , 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 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 ,。

【有限公司|多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章程范本】15、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第十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五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经理担任 。
第二十六条 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职权 。
第十一章 公司的通知和通知方式第二十七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予通知:(一) 召开股东会会议;(二) 股东或者股东委托公司对股权转让事项予以通知 。
第二十八条 公司通知可采用以下方式:1、前条第(一)项情形可以采用口头通知方式 。
若口头通知方式未能通知全体股东的 , 必须采用书面通知方式 。
2、采用书面直接送达方式 。
由被通知股东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 , 并签名或者盖章 , 送达回证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
3、采用挂号邮寄方式 。
邮寄地址为章程中记录的股东通信地址 , 自挂号寄出之日起十五日后视为送达 。
4、其他方式: (注:若没有其他方式请删除该点) 。
第十二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于 年 月 日订立 , 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 , 修改亦同 。
(注:若为变更或备案制订的新章程 , 把设立登记改为变更或备案登记)第三十条 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 , 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注:若为变更或备案制订的新章程 , 落款改为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说明(制订正式章程前请删除所有说明及清除下划线):斜体字内容为说明内容 , 请根据斜体字提示相应填写、修改内容;加下划线内容为需要选择的内容 , 请根据情况选择其一、删除或者保留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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