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法律知识|京康拆迁问答:遭遇停水电逼迫搬迁,应该如何维权 ?


征地拆迁法律知识|京康拆迁问答:遭遇停水电逼迫搬迁,应该如何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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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实际拆迁赔偿案件中 , 有时会遇到被停水停电、断路等情况 , 但在现有法律体系内 , 国家对采取停水、停电方式逼迫搬迁的行为是明确禁止的 , 在《行政强制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都有明确规定 。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 , 我们应该怎么样去维权呢?  

【征地拆迁法律知识|京康拆迁问答:遭遇停水电逼迫搬迁,应该如何维权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史西宁回答: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
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力对待拆迁房屋停水、停电的行为可诉 。 公民合法用水、用电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 且公民用水、用电事宜与相关电力、供水公司间存在民事合同 。
行政机关以行政力量对待拆迁房屋采取断水断电措施 , 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也是法律所禁止的 。 在实际案件中 , 拆迁人如果遇到房屋断水、断电的问题 , 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行政机关 , 要求其承担违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