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学法律应该看哪些书

推荐由杰弗里·图宾所著,由何帆法官翻译的《九人——美国最高法院风云》。对于学习法律的朋友来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其独特的魅力,凡是美国社会中的焦点话题,包括持枪,堕胎,同性婚姻,种族平等等等,九名大法官都有说一不二的最终话语权。杰克逊大法官甚至直言不讳地说,「我们不因为正确而获得权威,而是因为权威而正确」,就是这么自信。而这就很有趣了,一个既不能靠征税攥住钱袋子,又不能靠指挥军队握紧枪杆子,还不能主动制定法律推行政策的机构,为什么能在美国的政治体系中获得如此高的地位?而在美国政坛风起云涌,国内价值观冲突日益加剧的当今,这一地位是否依然稳固?
在这本书中,哈佛法学院科班出身,曾经担任过联邦检察官却最终转投新闻行业的杰弗里·图宾,截取了本世纪初的一个片段,拍下当时九名大法官的一张人物剪影,通过刻画观点交锋中的大法官人物群像,试图帮助读者对美国司法权力产生更为直观的认识。
这本书的开头很有意思:作者没有直接写人物,却将目光投向了最高法院大楼前的台阶。这段44级的台阶是建筑师化腐朽为神奇的设计,原本用于建造法院大楼的地块被国会大厦逼到了一个不起眼的狭窄角落,但气势恢宏的台阶,却让法院大楼拥有了可以和国会分庭抗礼的气派。也许这是作者有意为之的隐喻,他似乎是在说,尽管司法权力不时笼罩在政治纷争的阴云下,却经历住了考验,始终保有权威和尊严。
这本书并不是严肃的学术著作,更多地像是以一名新闻工作者的敏锐,从感性的角度捕捉重大事件中每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尽管呈现方式上有种「八卦」的意味,但我认为本书形散神不散,仍然可以提炼出三个核心议题。一是司法系统内部不同观点的冲突与调和,各个法律流派之间如何擦出火花;二是面对公众挑剔的眼光,九名大法官如何回应对司法独立精神的质疑;三是司法和行政之间既彼此制衡,又互为唇齿的微妙关系。
我们首先来谈谈本书第一个核心话题,最高法院的路线之争。
正所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高手林立的最高法院中,也有彼此对立的两大流派,一个叫司法能动主义,一个叫司法克制主义。所谓能动,指的是法院该出手时就出手,根据时代的变化不断对两百多年前制定的宪法作出新的解读,并不断基于新的社会思潮赋予公民新的权力。在他们看来,国家最高大法应该是一本「活着的宪法」,需要不断发展。例如,在本书提到的一系列有关堕胎权的案件中,秉承司法能动主义的大法官们主张道,宪法的精神保护公民隐私权,而隐私权,在当今社会又涵盖了女性自主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因此女性有权自主选择堕胎。而信奉司法克制主义的大法官们,则对于「宪法的精神」这一模糊的概念深感不满,大声质问,到底是宪法的哪一条那一句白纸黑字地写出了这项权利。前者认为后者太过泥古不化,应该与时俱进;而后者则批评前者把法律当成了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按照自己的价值观随意解读。关于这一价值冲突,作者非常俏皮地引用了司法克制主义代表人物斯卡利亚大法官的一句气话:
「一个秉承活着的宪法理念的法官,就是这幅德行:三更半夜窜回家,傻乐着对老婆说,我想宪法是啥样,宪法就是啥样」。
在本书中,作者还选取了更多有趣的细节来刻画这种冲突,例如还原了美国诉洛佩兹案法庭辩论的交锋过程。这个案子的事实并不复杂,一名叫阿方索·洛佩兹的高中生背着手枪上学堂,被联邦检察院以违反《校园禁枪法案》为由提起刑事指控,而洛佩兹的律师辩称,立法禁止在校园内持枪超越了宪法赋予联邦的立法权限,因此违宪而无效。虽然事实很简单,但其中涉及的宪法问题非常曲折,简单来说就是宪法给联邦立法者画下了一个圈,只有在这个圈里面的领域才能由联邦制定法律,在这个圈外的问题,一律应该交给各州各自立法,联邦不得插手。而这个圈子里面经常被联邦立法者用来给自身行为赋予正当性的一条,就是宪法规定国会可以立法监管各州之间的贸易。
在洛佩兹案的法庭辩论中,为国会辩护的律师正是采取了这种方法,主张道,教育是一门很大的产业,属于广义的「贸易」范畴,因此国会在校园内立法禁枪,属于立法监管洲际贸易,落在了宪法画下的圈子里面。针对这种论调,奥康纳大法官显然不买账,直接打断律师陈词,问道:「光是拿着什么东西走进校园,和贸易有关系吗?」她眉头紧皱,似乎很不满意律师把「贸易」看成一个万能的大筐,什么东西都想往里装。而布雷耶大法官则试图耐心地劝说奥康纳,解释道校园的安全和各州经济发展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试图说服奥康纳,代表国会的律师并没有满口跑火车强行往贸易上蹭。
听到这里,各位朋友就不难发现,这段交锋就体现出了不同司法理念之间的碰撞。奥康纳大法官在本案中倾向于遵循宪法原文和既有判例,不支持任意发散对「贸易」的解释来扩大国会立法权力;而布雷耶大法官则更关心政策导向作用,希望通过灵活解释宪法原则来保障校园安全。本书中,还有很多类似的细节为我们展现不同流派的大法官看待法律问题的不同方式,而通过作者所选取的案件,我们也可以管中窥豹,了解美国司法制度的相关常识。
例如,在一系列涉及堕胎的案件中,作者就提到了一个概念:「巡回法院的分裂」。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下一层,有13个联邦上诉法院,而每个上诉法院有自己的「巡回区」。用大白话来说,就是13个上诉法院各管自己的地盘,在自己的地盘里当然要听自己的,于是他们可以在各自的巡回区之中创造司法判例。而不同巡回区的判例,有时会出现彼此冲突的情况。例如,一个巡回区里面形成了一个判例,说女性只有在怀孕3个月之内才能堕胎,另外一个巡回区认为怀孕四个月以内都可以堕胎,这就形成了一个「巡回法院的分裂」,大家眼巴巴地瞅着联邦最高法院,期待它给个准话,到底是三个月还是四个月。
为什么要允许这种分裂,而不是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统一的司法标准呢?这就和美国的联邦制有关了。联邦制讲究的是地方和中央的分权,允许不同地方按照本地独有的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背景,对有争议的法律问题提出符合本地价值追求的解决方案。在最高法院看来,这不仅是一种对地域多样性的尊重,也可以看做是美国版本的「摸着石头过河」,让各个巡回区成为试验田,观察不同判例的实际效果来决定应当在全国推行哪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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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头非常重要】??刚看到回答区前排的知友,竟然批判看教材,苦涩的经典(“你真的读过那些经典吗?还是因为自己都没读过,或者读不懂放弃了以至于闲时间多,在上标新立异,误导新人”),推荐一些烂大街的法学快餐(也不知道这位知友从百度上哪个网页上复制黏贴,再加表情包哗众取众)我想反问,那样哗众取宠诱倒新人,浪费别人的学习时间的误导真的好吗?

懒惰是人的天性。读书本来就不是件“立刻有趣”的事情。微信文章读起来多轻松,但是仔细想想,营养在哪里?“世之奇伟瑰怪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说这些,只是反对上所谓的“不装逼书单推荐”,那样快餐式的书籍,我看只是哗众取众,别有用心吧。

想起我第一次读王泽鉴的民法书,由于王佬是台湾人,他的民法书里面几乎半白话。读起来精简晦涩,案例很多。相比自己学校的教材确实读起来费劲儿。但最终还是啃完了。结果,没读懂!但是我比较承认的是。王佬的书民法逻辑框架真是很牛的。以至于我对于民法问题分析起来很快速。是有效果的,只不过要吃透王佬的民法,我仍然要继续研究。

【说到这,只是强调一个简单的道理。读书做事都是有所代价的。越是启发哲思的书越是艰涩难读,但当你度过了前期那个困惑乏味的阶段,就会明白自己获得了思考锻炼而不是仅仅是思想灌输,得到了新思想而不是人云亦云的陈辞滥调。那时你就达到了更高的且与俗人不同的思想境界,毕竟真理确实是少数人拥有的的,因为理性思考的结果毕竟比道听途说来的感性言论更加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去研究】

【如果学法学那么功利。还看什么“闲书经典”,“启发思考”,直接刷司考题得了,照样能拿到证。要轻松愉快的,看漫画得了。法学书没意思的。(#-.-)】

科班的宝宝初学法律,建议读入门级别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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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以读法学类课外书籍↓↓
《洞穴奇案》
《乡土中国》
《木腿正义》
《送法下乡》
《杀死一只知更鸟》
《法的门前》
《政法笔记》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法律稻草人》
《法治的细节》
《批判官员的尺度》
《谁来守护公正》
《苏格拉底的审判》
《从卢梭到尼采》
【学术精品】↓↓《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王佬的书很赞的)
【经典中经典】↓↓
《社会契约论》




《论法的精神》




《致年轻律师的一封信》



以上课外书用以培养法学学科的兴趣。
【哈哈,上次在图书馆有人给我送了一张“法学书籍推荐”的报纸,我通过推荐书单的内容介绍感觉还挺适合法学生的,明天去办公室扫描成电子版,在这里展示给大家──2018.7.12】







































下面是我本科学习法学的顺序(学校安排的课程;法科生系统学习)您可以参考一下。





法学导论(法学入门类书籍,一本就够了大概看一下)
宪法(又叫做“闲法”法律事务基本用不上,但是还是要一本宪法没事翻一番了解我国的法律精神,原则)
民法总论,民法分论,然后看民事诉讼法;
商法;
三国(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刑法和刑事诉讼;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
经济法
最后看法理学(比较抽象)


ps:学习方法:
1.按照上面的顺序学习
2.实体法结合程序法
3.认识优秀的法学教授或者法科生,不懂就去问,这样才是节约时间
4.学习法学教材请不要吝啬,一定要准备相应的法条参考(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形势政策反思法律为什么这么规定)
5.每一个本科生都知道啥专业都是要踏实的自学。要主动去安排自己的学习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