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心中一直告诉自己的话是啥

自我定位其实没那么重要,不管什么事,先做起来再说。人们常说,很多人最大的问题是找不准自我定位——没有目标,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适合干什么,所以做什么都缺乏自信。让人觉得,自我定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没有自我定位就无法成功。
我是黄西,作为一个从来没有找准自我定位的人,我倒不这么认为。我的观点是,找不准自我定位根本就不什么大问题,也许还是好事呢。
我觉得不必太在意自我定位,不管什么事先做起来再说。
从自己能掌握的事做起,哪怕是小事,把每一件事做精细。你的自信就会慢慢建立,自我定位也会慢慢清晰。
我就是一个从来就没有找准自我定位的人。
很小的时候,对自己的定位是成为国家主席。读书后,我对自己的定位是成为科学家。后来真的成为科研人员,我对自己的定位却是一名脱口秀演员。
现在,我对自己的定位是不油腻的中年男人。目前来看,我算是百分之七八十找准了自己的定位:不油腻,中年,是不是男人得看我老婆心情。
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自我定位其实是很难找准的,它会随着年龄、阅历和每个阶段的实际需求产生变化。
更惨的是有些人可能一辈子一次都没找到自己的定位。
我遇到过一个出租司机跟我说:我已经67岁了,但我还是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该干什么。我来告诉你吧,其实这样没什么。
我们先退一步说,就算你自认为找到了自我定位,你能确定你找到的自我定位就是你内心真正的自我定位吗?
这话有点绕,但我看也不一定。
我儿子有句话说得好,他说,爸,你总认为把自己定位成我的朋友。可每当我功课不及格的时候,你却告诉我,什么朋友不朋友的,别扯犊子了,我就是你老子!
再比如美国总统特朗普,他认为的自我定位是一个优秀的总统,但我觉得他真实的定位其实是一名三流脱口秀演员。
也有一种说法,说找准自我定位,实际是让大家认清自己。这就更不靠谱了。
一个人怎么可能认清自己呢?
孔子,他老人这么伟大,也从没认清过自己,都会说「吾日三省吾身」。
一天三次反省自己,试图认清自己,但还是没办法,只能日复一日地自省。
不过我们可能无法认清自己,但旁人也许能把你认得一清二楚,比如我老婆就能认清我——每次和我吵架,她总是会说,黄西,我今天总算认清你了。
总而言之,找不准自我定位、认不清自己太正常不过了。
我们是人,又不是导航,哪能那么精确地给自己找个定位,然后在林志玲姐姐的指挥下,按照定位的方向去实现自我?
因此我觉得,找不准自我定位的确会让我们自卑,但问题没有想象中那么严重。
那为什么我会说找不准自我定位是件好事呢?
第一,找不准自我定位能帮你获得不怕失败的勇气。
先说一个大家都知道故事:龟兔赛跑。
兔子非常清楚自己是个跑步高手,算是自我定位准确吧。乌龟跑那么慢,他也敢去挑战兔子,这叫什么,自我定位不清晰,不自量力。
结果呢,大家都知道,乌龟赢了兔子。定位不清的赢了定位清晰的。
很多人会说,那是因为兔子偷懒,轻敌。
可问题是,正是因为他太清楚自己的实力,才会轻敌偷懒。
而乌龟,虽然找不到自我定位,但他却接受了挑战,如果他真认清自己,是绝对不敢去参加这样的比赛——好比我,是绝对不敢跟科比去挑战篮球的,一方面是我从实力上说根本打不过,另一方面是我怕丢脸。乌龟的的不自量力帮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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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内查看|既然当初选择了安逸懒惰,那就好好承受今天所遭遇的平庸艰难;若是心中仍有不甘,那就从现在起发奋图强。有时候世界就是这么公平。若是一边继续保持懒惰安乐,一边又期望自己未来能功成名就,觉得世界应该偏爱自己,那你咋不上天呢~
■珍惜眼前人。

1998年春,我10岁,父母远赴美国,把我留在了国内。
没有哭喊,没有吵闹,不是我懂事,而是因为没有观众,我爸比年幼的我还脆弱,选择了不辞而别。
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低谷。
回想起来,我算是“留守儿童界”前辈级的先驱人物。
我没有放弃学业,那是我仅剩的骄傲,也因为满分的卷子不需要家长的签名。
我也不再迷信大人们的权威,和抚养我的干爹,小学的班主任姐姐,中学的班主任叔叔,平辈相交。
在留守期间,我的心理年龄疯狂增长。在我有生理需求之前,我就已经在物色小女朋友的人选了。这都是我爸酿的苦果,他带走了老婆,没带走儿子,让我坚信夫妻才是一体。

2001年秋,我13岁,找到了小女朋友的人选,以下是初次见到她时的日记节选。
她坐在后排的角落里,单手托着下巴,出神地凝视着窗外。窗外是后山连绵的秋色,金黄灿烂,此时在我眼里却黯淡得成了衬托她的背景。乌黑的长发,洁白的衬衣,女孩似乎来错了季节,她看起来更像初夏时分的玉兰花的花骨朵,含苞待放,恬静素雅。我猜,她闻起来也是香的。我和女孩是前后桌,却通了一百多封信,我把对她的喜欢全部藏在了文字里,藏得不好,被她发现了,她藏得比我还糟糕。
我知道自己终将离开,特别珍惜和她相处的时光,日升日落,时间没有顾及我的感受,一刻不停地从我和她从未交叉的指缝中流过。
我继承了我爸的优良传统,和她相识一年多以后,不辞而别。

2003年夏,我15岁,到密州投奔我爸,在学校里遇见了Nina,一个从小被美国白人家庭收养的中国女孩。
见到她的那一瞬间,我对人生有了一丝明悟,过去的苦难不能少一分,不然我就有可能遇不到她。
这份对生活的领悟成了我性格里最乐观的一部分,积累苦难,来日要求加倍的偿还。
见到Nina的第一面,我也留下了文字。
我看见了她清丽的背影,那一头乌黑长发格外醒目,黯淡了旁人的金发碧眼,黯淡了衣裳的花花绿绿,我视线中的一切都失去了色彩,只剩下那一抹温柔的墨色。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她回过身来。我似乎看到了她白皙的脸蛋,温润的小嘴,可我只记住了她的眼睛,晶莹的黑色瞳仁比夜空还要深邃,让我贪婪的眼神深陷其中。她很快就消失了,吵闹声重新充斥了走廊。我定在原地,不知道该向何处迈出脚步,心中有了一种来错了时空的空虚感:“我似乎错过了什么。”追求Nina的道路比预料中的长,却也平坦。
认识我之前她已经有了不错的中文基础,我又教了她三年:“Nina,今天我们来学习这篇我刚刚写给你的情书。”
每个女孩都有与其相符合的文字载体,我不再写信写日记,转而写起了歌词/短诗/情书。
我对Nina的珍惜一丝不差地转换成了对生活的不安,我们太年轻,对未来拥有极少的发言权,而生活的变数太大。
冬天的时候,我们去了极北之地,我们的头发眉头上都结了冰霜,看起来花白花白的,我说,真希望我们已经七老八十了。
“为什么这样想?”
“那样的话,我们已经平安过了一生,没有分开。”
我们最终还是分开了。
这是我人生中的更低谷。

2006年夏,我18岁,恢复了单身。
我最喜欢的小说是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高中毕业的这个夏天,我学起了小说中的渡边彻,一个人流浪旅行。
我的条件比他好点,我是开着车出门流浪的,口袋里还装着从我爸保险柜里取出来的一大叠美元。我在美国西北部的几个州兜兜转转,偶尔自言自语几句,其余的时候就装哑巴。
我带了一本小说上路,玻璃城堡GlassCastle,讲的也是流浪的故事。
大学开学前一个星期,我回到了密州,发现密州大学的录取通知被撤销了,因为我忘记把高中最后一个学期的成绩提交给校方。
我高高兴兴地去了另外一所大学读书,听说那里漂亮的女孩特别多,寻寻觅觅一年半,和我最亲密的却一直是我的五指姑娘。

2007年末,我刚满20岁,遇到了阮棠。
她解救了我,从一年多的孤独中,从之前的情伤中,从更早之前被抛弃的儿时阴影中,从我这辈子所有的苦难中。
还是那句领悟,这之前的苦难一分也少不得,不然我就遇不到她。
我对女孩的感情分为三个层次,喜欢,爱,崇拜。
从喜欢到爱,快的话只要几个月,从爱到崇拜,最少也要数年的时光。
十年相处下来,我已经把阮棠偶像化了,像崇拜上帝般对她日夜顶礼膜拜。
她掌控了我的悲欢,掌控了月亮的圆缺,她在我的世界里无所不能。
在我发的第一个微信朋友圈里,我说她是我一切苦难的始作俑者,那是因为,这世间除了她以外,再也没有人可以拨乱我的心弦。我十个月大的儿子沾了阮棠的光,现在也在我的心头上。
十五岁的我对生活心存幻想,十八岁的我对生活满是不甘,现在年近三十的我不敢想象,生活再次落入谷底会是怎样一番模样。
我要紧紧追随着阮棠,直到时间和世界的尽头。




2017年,我29岁,我想,阮棠也应该有属于她的文字载体。
我选择了,而你们都将是我的见证人,听我唱,阮棠这首永远唱不完的歌。

■我常告诉我自己:能陪你走到最后的只有你自己。我们所拥有的亲情、友情、爱情,都不一定是长久的。所有外物带给我们的东西,都可能只是昨日的风,伴不了今日的雨,更吹不动明日的云。我曾经以为亲情是长久的。我以为父母永远不会变老,我以为自己会一直是个孩子。几年前父亲生了场病,做了个大手术。有一夜我伴在床前,静静地看着熟睡的他好久。我明白我眼中无所不能的父亲已经不再年轻了,他病多了起来,身体不再硬朗,跟我走路经常脚步也跟不上了。我开始意识到父母陪不了我一辈子,我终究得长大,得站起来去面对漫长的人生。爱情会是永恒的吗?我还年轻,谈过几次恋爱,但也许还未经历真正的爱情。但我总觉得一个人和另一个人恋爱的同时也是在和自己恋爱,能和自己相处好,才是幸福的本源。我们的朋友,也许有很多,但真正知心的,又有几个呢?这些知己里十年后还常来往的,又会有几个呢?五六十年之后,也许还会有几个老人和自己坐在一起促膝长谈,但假如没有了呢?也许我们在遇到风浪时常有父母庇护,有爱侣支撑,有朋友陪伴。但真正要面对的风浪的,还是我们自己。我常告诉自己要多读书,常告诉自己要锻炼身体,因为自己要对得起自己,才能对得起自己在乎的人。
■永远不要和去别人比较。
我遇到过一个事主,她老公晚上喝醉酒想抄近路回家,鬼使神差地翻进城铁防护栏,跑进铁轨,恰好一列列车驶过,人当即送了命。
女人很可怜,当我们把噩耗告诉她时她哭得瘫软在地。我开车送她去法医中心的停尸房,在那里我甚至不敢靠近她,怕她痛苦的情绪汹涌到自己。那真是太惨了,想想看一个本应和自己白首不离的人成了一具满身伤痕的冰冷尸体,任谁都是难以承受的吧。
女人悲怆地让工作人员合上了停尸柜,走出来和丈夫单位的同事处理后续事情。她和丈夫都是苦出身,在北京奋斗了十几年生活终于像模像样起来,丈夫在一家挺知名的企业有份待遇不错的工作,而她是保姆,目前在老公的坚持下一直在考月嫂的资质,就等着拿证上岗。
她老公的单位来了很多同事。一个女同事把她紧紧搂在怀里,当她哭天抢地问着“我要怎么办”时,女同事反复回答着“还有我们”。
但是这些人她以前一个都没见过,所以她很奇怪,因为每个同事都成她为“X老师。”她提出自己的疑问,同事反问:“您不是XX中学的老师吗?他生前是这么告诉我们的。”
后来和女人的聊天中她告诉我,她知道丈夫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他周围都是比较优秀的同事。虽然同事们也都是北漂,但当中既有技术人才也有公司股东,无一例外都有着各种实力。他们夫妇没户口没人脉,妻子还属于学历低见识浅工资少的那种,和同事们比较起来失去很多竞争的优势。所以女人的老公才一直敦促女人要考月嫂。即使女人睡眠不好,她也必须要争取这份靠天天熬夜才能搞定的艰难工作,因为他们要加紧步伐和同事们的家庭收入看齐啊。即使他们卖掉祖产祖宅,也要在北京置一间哪怕是小小的一居室,毕竟同事们都成了按揭一族啊。即使他们的孩子在老家是数一数二的优等生,他们也要像其他同事一样把孩子接北京来上学,因为同事的孩子们都落实了啊。
对同事们称自己的老婆也有个体面的工作,也是他尽量在向圈子看齐。
女人称他们挺累的,而且她觉得特别匪夷所思。其实她一直是个笨手笨脚的人,以前干钟点工都干不好,干了保姆觉得更加吃力。而且因为她住在雇主家,老公干脆为了省钱把租的房退了,自己住到单位宿舍,两人只能周末见见面,还连个落脚的地儿都没有。其实凭借她老公的收入,远远不至于这样惨淡啊。
她摇摇头,反复说:“这样的生活,也没意思。”
之后我就没见她再掉过一滴眼泪。
总和别人去比较真的会失去很多东西。
我经常打交道的两个人琼琼和梅梅,是两个在地铁站外面卖花的大姐。这俩人原先互不认识,后来出于革命感情经常联合作战。比如有时候趁着监控探头对着别处,俩人就偷偷把摊位摆到站口堵着乘客来卖。有时候一个和乘客因为生意吵起来了,另一个就跳出来帮腔。我对她们很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