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大方资讯


首页 > 人文 >

故意传播病毒、擅自断路、售假药等最高判死刑!自治区发布最新通(三)



按关键词阅读:

七、在医疗机构起哄闹事、无事生非,扰乱医疗秩序的,或者故意撕扯医务人员口罩、防护服、护目镜,以及医院防护设施的,涉嫌侮辱罪、寻衅滋事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八、故意威胁、殴打、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严重后果的,涉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最高判处死刑。

九、编造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有关的虚假、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虚假、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或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药水等防疫物资,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生产、销售劣药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十一、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涉嫌非法经营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十二、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涉嫌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来源:( 桂林政法 举报 )

【傻大方】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gx776409.html

标题:故意传播病毒、擅自断路、售假药等最高判死刑!自治区发布最新通(三)


上一篇:故意传播病毒、擅自断路等最高可判死刑!

下一篇:转扩!新冠肺炎防控中的16个法律问题,你必须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