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过度使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写入央行工作计划,专家呼吁加快立法|金融科技监管直播解读(三) | 加快

财联社(上海,采访人员 姜樊 潘婷)讯,数据,在科技快速发展的洪流之中,已经成为主要生产要素,在金融科技领域更是如此。
实际上,近来金融各项文件密集下发中,矛头也直指数据安全问题。打破数据垄断,保护数据安全、对数据公平合理优化配置的监管方向已经确认。而如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等针对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的相关办法,已经写入今年央行工作计划。有业内人士向财联社采访人员透露,该办法或即将出炉。
“对于数据的监管,是要尽快为数据立法,建立一个统一、规范的监管体系或是一条可行路径。”11月10日在财联社《强监管不期而至 金融科技的未来有哪些法可依?》直播中,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数字经济的发展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关于数据的立法。有了法律基础之后才有应用合规性、隐私保护,以及反垄断等的相关规定。
数据出现垄断 应建立适应市场创新监管体系
垄断、过度使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写入央行工作计划,专家呼吁加快立法|金融科技监管直播解读(三) | 加快】在监管的发声中,数据垄断、以及由此带来的数据安全和保护问题,备受关注:在发展中,互联网企业的竞争优势可使得大型互联网企业在资源配置中权利过度集中,并逐步强化市场垄断。
实际上,昨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被市场解读为“数据反垄断”的前奏,未来在数据方面的政策也将越来越明晰、更细化。
“目前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其实不涉及数据问题,主要是上面买家卖家的一些行为,仍然比较表面。底层的数据才是更重要的。”曾刚表示,后续监管层或还将在数据方面进一步出台更加清晰的政策。
苏宁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薛洪言则认为,之所以有数据垄断,是因为场景是垄断的。所以首先还是要解决场景垄断,然而场景垄断是市场规律的一个自然结果。如果强行逆转可能会损失很大的社会效率。
“想要解决数据垄断问题,更多还是要在尊重市场现状的前提下,去创新、细化一种数据的监管体系,要适应市场现状。”薛洪言认为,解决数据垄断更重要的是打造一个关于数据使用、存储、确权、交易等各方面的一个规范、统一的体系,这是比较可行的。如果人为地把“枪口”对准垄断问题,短期内看不到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
数据“过度”使用 存在建立数据壁垒的必要性
在金融科技的无序发展中,过度使用数据的情况比比皆是。这也引起了监管层的密切关注。在此前的监管发声中,数据被机构过度使用,导致数据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各个平台中间流转,被过度营销、过度放贷。
金融科技观察者、私募基金管理人毕研广,在这些数据的过度使用中,不仅涉及个人隐私保护,或也涉及到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如在过度营销过程中,客户是否真的需要这个金融产品,或者说客户的能力是不是能够到达购买这个金融产品。
“如果数据不加以限制,或读取权限不加以限制,一旦发生过度使用,很容易产生二次违规,比如给风险倾向较低的人销售高风险产品。“毕研广直言,因此存在建立数据壁垒的必要性,未来有可能会出台相应政策,包括使用、储存以及阅读权限等方面。
实际上,不仅是金融科技公司正在使用大数据分析作为其业务的核心驱动力,当下一些银行等金融机构也正在摸索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带来了在获客、营销等方面的应用。
薛洪言认为,互联网公司的业务模式决定其对数据的需求更加迫切,而未来传统的金融机构也要走到“所有业务靠数据驱动、靠科技驱动”这一步。也就是说,相对于主流金融机构而言,这些互联网公司更先碰到了数据上的问题。
薛洪言建议,对于数据问题,监管不用去区分主体是互联网机构和传统金融机构,还是要尽快建立一套规范、透明、统一的数据监管体系、监管机制,这将是对整个金融业来讲非常重要的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