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行九歌》韩非著作十万言,嬴政学了十个字,导致秦国很快灭亡


《天行九歌》韩非著作十万言,嬴政学了十个字,导致秦国很快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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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是诸子百家中法家的集大成者,在前辈商鞅,申不害和慎到的基础上,把法家的学说演绎的淋漓尽致,让人叹为观止。在韩非之前的法家,分为三派:商鞅的“法”派,申不害的“术”派,慎到的“势”派。“法”就是规则,是公开颁发的臣民的行动准则。“术”就是权术,是君主的专有物,是驾驭臣下的方法,术隐藏在君主内心。“势”就是“威势”,就是君主的权力和地位,可以理解为国家权威。韩非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集于一身,自成系统。韩非认为商鞅、申不害和慎到的主张“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君王如天,执法公正,这是“法”;君王驾驭人时,神出鬼没,令人无法捉摸,这是“术”;君王拥有威严,才能令出如山,这是“势”。韩非在“法”、“术”、“势”基础上,又引进了老子的辩证法、朴素唯物主义,还继承了荀子关于专制的一些思想,因此可以说韩非融合了法家、道家、儒家的思想。韩非是荀子的弟子,思想主张承袭荀子的儒家思想,却爱好“刑名法术”之学,且归本于“黄老之学”,因此他的思想是一套由道和法共同组成的理论,其最高理想为“君无为,法无不为”。韩非子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儒家讲究:“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而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韩非子·有度》:“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天行九歌》韩非著作十万言,嬴政学了十个字,导致秦国很快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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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庶民,韩非认为要去“五蠹”,五蠹指五种蛀虫。五蠹就是指:1,学者(一般指儒家);2,言谈者(指纵横家);3,带剑者(指游侠,一般指墨家);4,患御者(指依附贵族并且逃避兵役的人,或其他怕被征调的人);5,工商买卖者。他认为这些人会扰乱法制,是无益于耕战的“邦之虫”,必须铲除。对于大臣,韩非认为要防“八奸”,所谓“八奸”,就是指:1,“同床”,指君主妻妾;2,“在旁”,指近身保镖、歌舞演员、阉人等君主亲信侍从;3,“父兄”,指君主的叔侄兄弟;4,“养殃”,指有意讨好君主的人;5,“民萌”,指私自散发公财取悦民众的臣下;6,“流行”,指搜寻说客辩士收买人心,制造舆论的臣下;7,“威强”,指豢养亡命之徒、门客,炫耀自己威风的臣下;8,“四方”,指用国家财力结交大国培养个人势力的臣下。韩非认为,这些人都可能威胁社稷安全,要像防贼一样防备他们。韩非著作有《韩非子》(后人整理),共五十五篇,十万余字(不止这么多)。《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以法为中心的法治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韩非子》在先秦诸子散文中独树一帜,文学价值很高。《韩非子》书中记载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长袖善舞”等等。韩非还提出,为了适应中央集权专制的需要,必须统一人们的思想。他说:“夫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兼时而至,杂反之学不两立而治。”他主张独尊法家,禁止其他各家学说。甚至他反对传播知识文化,反对藏书,主张焚书。这些思想,为秦始皇所欣赏,并为秦统一全国、建立中央集权的专制国家奠定了基础。
《天行九歌》韩非著作十万言,嬴政学了十个字,导致秦国很快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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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尤其欣赏韩非在《五蠹》中说的:“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 这十个字。也就是五蠹里的二蠹,意思是,文人们闲着没事好发议论,总是拿笔杆子写文章扰乱秩序,侠客们总是以为自己厉害,好用暴力解决问题,有可能触犯法律。秦始皇认为这“二蠹”是两大祸源。韩非的这两句话也是为什么盖聂和卫庄这样的侠客对韩非不太满意的地方。而且矛盾几乎大到无法调和的地步,因为就算韩非能接受卫庄、盖聂这样的义侠,也接受不了整个纵横。所以韩非得死,不会出现在《秦时明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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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的“焚书”,到秦始皇这里就是变本加厉的“坑儒”,韩非的“侠客有可能以武犯法”,到秦始皇这里就是“侠客无罪,怀剑其罪”。秦国能不很快亡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