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人社部门要做这些事!

国务院日前印发
《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
部署在北京、上海、重庆、
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
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聚焦市场主体关切
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更大力度利企便民
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人社部门要做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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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人社部门要做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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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 , 要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 清理对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条件 , 破除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
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 , 方便市场主体办理名称登记、信息变更、银行开户、注销等相关手续;
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 , 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 , 推动分阶段整合规划、土地、房产、交通、绿化、人防等测绘测量事项;
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 探索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准入准营标准;
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 推动与部分重要贸易伙伴口岸间相关单证联网核查 , 开展“组合港”、“一港通”等改革;
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 , 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 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 健全遏制乱收费、乱摊派的长效机制;
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 建立政府承诺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政府失信补偿、赔偿与追究制度;
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 推行涉企事项“一照通办” , 全面实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 。
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人社部门要做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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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人社部门要做这些事!】人社部门要做这些事
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
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人社部门要做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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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企业开办
“一网通办”业务范围
在企业开办过程中 , 将社保登记后续环节一并纳入“一网通办”平台 。
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签章同步发放及应用 , 方便企业网上办事 。
主管部门和单位: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
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人社部门要做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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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便利
企业开立银行账户
探索整合企业开办实名验证信息、企业登记信息和银行开户备案信息 , 自然人、法人等通过线上平台申请营业执照时 , 经企业授权同意后 , 线上平台将有关基本信息和银行开户预约信息实时推送给申请人选定的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生成企业账户预约账号 , 并通过线上平台推送给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
开户银行根据预约需求 , 按规定为企业开立账户后 , 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线上平台推送至相关部门 。
主管部门和单位:市场监管总局、人民银行、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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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企业年度报告
“多报合一”改革
相关部门可依法依规共享企业年度报告有关信息 , 企业只需填报一次年度报告 , 无需再向多个部门重复报送相关信息 , 实现涉及市场监管、社保、税务、海关等事项年度报告的“多报合一” 。
主管部门和单位: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人社部门要做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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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便利破产管理人
查询破产企业财产信息
允许破产管理人通过线上注册登录等方式 , 经身份核验后 , 依法查询有关机构(包括土地管理、房产管理、车辆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社保等部门和单位)掌握的破产企业财产相关信息 , 提高破产办理效率 。
主管部门和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 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
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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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
人才地方认定标准
结合国家外国高端人才、专业人才标准和本地区实际需求 , 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地方认定标准 , 加大外籍人才引进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