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翔公开表态反对收购案 文峰股份回应:无法判断是否本人出面

封面新闻采访人员朱宁
18日晚间 , 文峰股份公告 , 全资子公司文峰科技拟以现金方式购买关联方江苏文峰汽车连锁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南通文峰炜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通恒仁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启东文峰恒隆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徐州文峰伟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述四家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 。 本次交易合计金额为53750.34万元 。
徐翔公开表态反对收购案 文峰股份回应:无法判断是否本人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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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 , 市场传闻 , “对于文峰股份资产收购方案 , 公司第二大股东郑素贞(徐翔母亲) , 以及昔日‘私募一哥’徐翔 , 坚决反对” 。
11月19日收盘 , 文峰股份报涨3.04% , 收盘价3.05元每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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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标的存质疑
公告显示 , 11月17日 , 江苏文峰汽车连锁发展有限公司与江苏文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南通签订了《江苏文峰汽车连锁发展有限公司与江苏文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
根据协议 , 文峰股份全资子公司江苏文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购买控股股东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文峰汽车连锁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南通文峰炜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通恒仁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启东文峰恒隆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徐州文峰伟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 交易金额为5.38亿元 。
同日 , 出售方江苏文峰汽车连锁发展有限公司及购买方江苏文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还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 出售方江苏文峰汽车连锁发展有限公司承诺:2021年、2022年、2023年业绩承诺期间 , 炜恒汽车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253.18万元、1822.74万元和2395.39万元;恒仁行汽车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5.23万元、-74.36万元和75.19万元;恒隆行汽车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87.81万元、-174.48万元和-158.48万元;伟杰汽车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72.44万元、28.34万元和135.89万元 。
若上述承诺的业绩未兑现 , 差额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措施对购买方进行补偿 。
文峰股份表示 , 此次交易系上市公司已有零售业态与汽车零售业态线下融合的战略布局 , 通过线下门店与豪华品牌新能源车型相互引流、联动营销 , 将有效形成上市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 交易完成后 , 将提升上市公司的收入规模 , 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及业务结构 , 有效推动各方优势资源整合 , 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
二股东反对证监会发函问询
天眼查显示 , 文峰股份(601010)成立于1995年9月 , 注册资本1848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含餐饮服务等 。 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 , 徐翔母亲郑素贞 , 直接持有文峰股份2.75亿股股份 ,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4.88% , 位居公司第二大股东之列 。
根据股权结构显示 , 文峰汽车连锁由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 而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文峰股份大股东 , 持股29.48% 。
对此次收购案 , 徐翔通过公开途径表示:“标的资产估值过高 , 质量平平 , 文峰股份大股东涉嫌掏空上市公司利益 。 在青岛中院尚未甄别清楚冻结的资产前 , 不希望文峰股份通过这种不合理的收购方案 ,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 损害股东权益 。 所以 , 明确、坚决地反对此次收购方案” 。
事实上 , 不仅徐翔文峰股份这起收购方案持反对意见 , 上交所也连夜下发了问询函 。 对于文峰股份此次收购方案 , 上交所对标的公司被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业绩大幅下滑或连续亏损、股份质押及对外担保 , 以及关于上市公司支付能力和同业竞争等六方面提出质疑 。
徐翔公开表态反对收购案 文峰股份回应:无法判断是否本人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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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披露 , 炜恒汽车、恒仁行汽车、恒隆行汽车和伟杰汽车主营业务均为汽车销售服务 , 交易作价分别为4.65亿元、2960.00万元、530.74万元和3749.60万元 。 上述四家公司均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 但最后采用的评估结果分别为收益法、收益法、资产基础法、资产基础法 , 且均为两种评估方法中评估值较高的一种 , 评估增值率分别为393.77%、182.30%、11.66%和204.67% 。
对此 , 上交所要求文峰股份补充披露本次评估的主要参数及确定依据 , 采用收益法的 , 列示收入增长率、毛利率、成本费用率、折现率等 , 以及预测期和永续期未来现金流的详细计算过程;采用资产基础法的 , 列示各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评估值、增值率、详细增值原因;说明本次交易大幅增值的原因及定价的合理性;对于业务相同的四家标的公司采用不同评估结果的原因和合理性 , 是否存在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