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1万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能治住垃圾短信吗

工信部8月31日就《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意见稿》明确 , 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 , 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 , 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
此番《意见稿》最大的亮点之一 , 就是明确设置了“未经用户同意 , 不得发送短信”的硬约束 , 凡违反者 , 电信管理机构可对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这意味着今后擅发垃圾短信者 , 将要为之付出真金白银的惩戒代价 。 这对苦垃圾短信久矣的广大用户而言 , 无疑有了摆脱骚扰的明确预期 。
随着移动互联网深度融入大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 诸多场景都应用到通信端 , 商家适时提供短信服务 , 不仅有助于方便用户的生活和消费 , 也有助于商家更好地进行精准营销 。 由此可见 , 短信只要应用得当 , 对用户和商家都是双赢 。 因此 , 在这种意义上 , 商家推出短信服务 , 并无不妥 。
不过 , 任何事情都有“度” , 商家提供短信服务 , 也应遵循必要的“度” 。 只求赚得盆满钵满 , 而无视用户实际需求和切身感受密集地推送短信 , 即使这些短信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 , 对于用户来说 , 也不过是垃圾一堆 。 而且这种给用户恶意强行推送短信的做法还涉嫌违法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者对任何商品或消费服务都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 , 未经用户同意 , 即狂轰滥炸地推送短信 , 是对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侵犯 。 同时 , 网络安全法和电信条例也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 。 无视法律红线 , 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此番工信部在《意见稿》中对推送垃圾短信行为祭出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其用意正在于此 , 体现了维护用户合法权益的善意 。
然而 , 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额度 , 能否让强行推送垃圾短信的商家感到“肉疼” , 恐怕还不能持乐观态度 。 就以往的整治经验看 , 虽然法律对推送垃圾短信明令禁止 , 但一些商家还是抱着侥幸心理一味强行推送 , 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当前的治理强度和惩治力度 , 没有彻底解决推送垃圾短信获利高而违法成本低的问题 , 一些不良商家即使被多次罚款 , 也会很快“好了伤疤忘了疼” , 最终让垃圾短信成为久治不愈的沉疴 。
【法治日报|1万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能治住垃圾短信吗】鉴于此 , 若要彻底根治这一乱象 , 还应在重罚上下足功夫 。 对此 , 监管部门应从保护用户权益的角度和维护市场公平正义的高度 , 综合考虑垃圾短信的危害后果 , 进一步提高行政罚款额度 , 并考虑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 , 让不良商家面对切肤之痛的惩戒主动知敬畏 。 同时 , 用户也要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从而让“未经同意不得发送短信”的铁规更有力量 。 只有如此 , 垃圾短信不再成“牛皮癣”的愿景才有可能真正照进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