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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办事指南学籍管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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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办事指南学籍管理篇】1、办事指南(学籍管理篇)一、在校生学籍注册每学期开学时 , 学生应按学校规定按时办理注册手续(具体咨询各学生所在院系) 。
未按时缴纳学杂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者不予注册 。
每个月月末财务处均会提交学生缴费情况 , 教务处统一为缴清学杂费学生在校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或补注册;学生证加盖注册章 , 请根据各院系规定前往院系办理 。
二、学生学籍信息更正 (一)受理时间:每学9月末为学生学籍信息核对确认时间 , 凡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应登录校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核查本人学籍信息 。
(二)申请流程:备注:1.新生入学当年的十二月份务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2.校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基本学籍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 。

2、等)均来源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学校必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更正 。
三、各类学籍异动申请(一)申请种类: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保留入学资格 , 恢复入学资格等 。
取得学籍学生:休学、复学、延长学习年限、退学、提前毕业、留级等 。
(二)申请流程:备注:1.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以一年为限 , 累计不超过两年 。
2.各类申请表格 , 教务处主页均可下载 。
3.具体要求参见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相关条款及相关申请表格备注栏 。
四、学生专业二次选择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专业二次选择实施办法(修订)(华师200895 号) , 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在校学生凡符合条件者 , 均可以在每学年春季学期申 。

3、请进行一次专业二次选择 。
申请流程:五、学生转学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实施有关普通本专科学生转学的通知(粤教高200519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本专科学生转学问题的补充通知(粤教高函201064号)及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学 。
申请流程:六、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一)学校每年统一组织指定年级学生进行电子图像采集 , 请务必在收到照片后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二)未参加学校统一拍照的学生 , 必须前往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进行电子图像采集 , 但不能重复拍照 。
1.拍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205室(府前路位于广州迎宾馆 。

4、对面) , 联系电话:020-83398378 。
2.我校院校代码为10574 , (院)系代码不需填写 , 学历类别为普通本科 , 所在校别为普通高校 。
3.邮寄地址及收件人请填写本人收件地址及姓名 。
照片收到后请交学院(系)教务员保管 , 光盘自己保管 。
教务处定期在学信网下载照片更新到校教务管理系统 。
(三)如特殊原因须重新拍照 , 必须经校教务处审批同意 。
七、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申请学生结业后一年内可申请回校重修不及格课程 。
成绩合格后如符合毕业条件的 , 可以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
(一)受理时间:每年6月1日至10日或12月1日至10日(二)申请流程:八、中英文成绩单、中英文在读证明办理(一)校内使用的中文成绩单可以在院系打印 。
(二)由于出国等原因需要办理中英文成绩单及中英文在读证明的可在教务处办理 。
(三)申请流程:备注:已毕业学生 , 请咨询校档案馆 , 联系电话:39310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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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办事|办事指南学籍管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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